- 药品稳定性试验箱
- 环境试验设备
- 恒温恒湿箱
- 二氧化碳培养箱
- 生化培养箱
- 霉菌培养箱
- 电热恒温培养箱
- 精密恒温培养箱
- 隔水式恒温培养箱
- 微生物培养箱
- 低温培养箱
- 干燥箱/烘箱
- 振荡器/摇床
- 光照培养箱/人工气候箱
- 真空干燥箱
- 恒温槽
- 电阻炉/马弗炉
- 洁净工作台
- 磁力搅拌器
- 均质分散机系列
- 恒温金属浴系列
- 离心机系列
- 旋转蒸发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的通知
阅读次数:3810 发布时间:2014/8/15 10:07: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为建立健全和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6月29日
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
为建立健全和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确保快速检测工作的科学、公正和有效,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规定,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认定范围
用于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项目现场初步筛查,具有快速、简便、灵敏、可移动等特点的快速检测方法。
二、方法来源
(一)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推荐;
(二)社会公开征集,包括相关检测机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相关团体和个人。
三、认定程序
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遵循以下程序: